Command為什麼選擇
為什麼選擇 .
來表示點命令?
我無法找到有關它的起源或創建它的人的太多資訊,並且很好奇為什麼選擇句點來表示此命令。
我能找到的最早提到的 dot 命令是在 Unix Release 7中 Stephen Bourne 的 shell 的手冊中(它可能更舊,但顯然沒有作為
sh
sh
Release 6中的內置命令之一出現)。. file Read and execute commands from file and return. The search path $PATH is used to find the directory containing file.
用相當籠統的術語來說,這個點似乎與“這裡”或“目前”相關聯。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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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是目前目錄,並且來自同一 Unix 版本.
的調試器中的地址有一個地址,即目前地址。同樣,在編輯器中輸入一個後跟換行符將重新顯示編輯緩衝區的目前行(地址目前行)。點還表示某些結構化查詢語言中的目前節點,用於 XML、JSON、YAML 等(儘管這些是後來的發明)。adb``.``.``ed``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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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我認為,推測shell中的命令也意味著“這裡”或“目前”並不太牽強。特別是“在目前環境中執行這個腳本”。點也非常快速且易於鍵入,並且具有用於執行常見任務的簡短命令(無論是在
ed
中adb
還是在 shell 中)可能是不使用另一個較長名稱的另一個原因。請注意,我沒有
sh
來自 Release 7 的功能版本來測試東西,而且我在上述 Git 儲存庫中的該版本中找不到 Bourne 的 shell 中的實際實現,.
所以我不能說可以肯定的是,它實際上確實做到了今天所做的事情。但很可能確實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