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bian
從 USB 驅動器執行執行檔
我的 USB 驅動器上有一個執行檔。我
cd
到目錄,./app
收益permission denied.
所以我做到了chmod u+x app
。那麼,./app
。但還是,permission denied.
!然後我在這裡讀到了一些東西:
那個命令
$$ chmod $$僅更改與文件關聯的權限;它不會更改與整個卷關聯的安全控制。如果是卷上的安全控制干擾了執行(例如,可以為 Unix fstab 文件中的捲指定 noexec 選項,表示不允許卷上文件的執行權限),那麼您可以重新掛載帶有允許執行選項的捲。但是,將文件複製到本地捲可能是一種更快、更簡單的解決方案。
無論有沒有上述解決方案,我如何讓程序從 USB 驅動器上執行?
允許執行重新安裝驅動器的命令如下
sudo mount $THING -o remount,exec
但具有適當的價值
$THING
。您可以使用設備名稱或安裝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