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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目錄的所有者

  • May 22, 2017

該目錄/path/to/dir旨在供該組的任何成員使用examplegroup。該組的所有成員都應該能夠不受限制地修改目錄的內容(讀/寫文件、創建文件、執行執行檔)。

很明顯,該目錄的組所有者必須是examplegroup.

但是對於目錄的使用者所有者來說,什麼是合適的選擇呢?root、 、 的使用者之一examplegroupnobody還是其他人?

誰是所有者將能夠更改目錄的權限,這將允許他刪除組寫入權限。因此,應該是具有該能力的受信任使用者。例如,它可能是組長。或者,如果他們中沒有一個人如此受信任,則可能是該組之外的某個人。

如果將其設置為root,則只有系統管理員才能更改目錄權限。但是,如果權限永遠不需要更改,這應該不是問題。

引用自:https://unix.stackexchange.com/questions/3666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