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censes

GPL 是否意味著整個軟體都是公開的?

  • May 13, 2012

我正在開發一個開源應用程序。現在我正在選擇它的許可證,我正在考慮 GPL。

但我有幾個問題:

  • 是否允許任何人使用同名共享修改後的程序?
  • 我對軟體有任何所有權嗎?
  • 我是否對程序使用、意外行為……承擔任何責任?

是否允許任何人使用同名共享修改後的程序?

這取決於; GPL 並沒有真正說明這一點,因為名稱不受版權保護。但是,他們有義務清楚地說明它是不一樣的:

作品必須帶有醒目的通知,說明您對其進行了修改,並給出了相關日期。

要控制名稱本身,您需要一個商標,並且您當然可以拒絕任何人將此類商標用於程序的分叉,即使它是 GPL 許可的。例如,Firefox 作為自由軟體(包括 GPL)分發,但由於 Mozilla 的商標政策,您不能將修改後的版本稱為“Firefox”。

Ii 對軟體有任何所有權嗎?

你,作為軟體的開發者?是的,您是版權所有者/持有人;事實上,這就是您可以將軟體許可為 GPL 的原因。作為版權所有者,您自己也不受許可證的約束,並且將來可以根據不同的許可證分發它(儘管您不能撤銷以前根據它分發的版本的 GPL 許可證)。

例如,MySQL AB(MySQL 以前的所有者之一)曾經將 MySQL 作為 GPL 分發,並向不想受到其限制的個人或公司出售商業許可證。

但是你要小心:如果你接受了別人的貢獻,而他們沒有將版權轉讓給你,你就不是這些程式碼的所有者;儘管您仍然可以根據 GPL 條款使用它,但您不能重新許可它。

我是否對程序使用、意外行為……承擔任何責任?

不是因為 GPL;它甚至包括否認保證和責任的部分。但是,版權許可不會取代法律,因此您可能仍需承擔責任。您應該諮詢律師以了解有關該事項的相關法規。

引用自:https://unix.stackexchange.com/questions/384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