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ersion-Control

在特定版本上放置警告標誌

  • September 17, 2012

我有 4 個版本的文件 1.21、1.22、1.23 和 1.24。一個月後,我才知道 1.22 和 1.23 版本有一些錯誤。現在我不希望任何人使用這些版本。解決它的一種方法是刪除這些版本,但我不想刪除它們。我只是想知道一種方法,這樣如果有人簽出那些過時的版本,他們應該會收到一條警告或自定義消息,“不要使用這個版本,這個版本有一些問題”。

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?讓我知道,謝謝。

CVS 沒有這樣的功能。

如果您不想更改文件本身,則必須修改指向這些修訂的任何內容(標籤、文件等)。

正如@CL 所說,沒有功能可以做到這一點。

我會鼓勵並且我在很多地方都看到過這一點,不僅是在修訂通知文本文件中添加註釋,而且在分發/包中添加標題為“faulty_deprecated-do_not_use.txt”或類似文件的文件幫助使其盡可能明顯。

引用自:https://unix.stackexchange.com/questions/48373